
岳塘新聞網(wǎng)2月10日訊(通訊員:劉倩)“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〉時間效力的若干規(guī)定》既是關于《民法典》的第一部司法解釋,也是首個系統(tǒng)全面規(guī)定適用民事法律時間效力的司法解釋……”日前,在岳塘區(qū)法院二樓會議室內,該院審委會委員李姜正為全體員額法官講授《民法典》中涉及的時間效力問題。通過具體的案例解析,李姜對有關時間效力問題的最新規(guī)定進行深入淺出地闡述,并利用PPT課件將《民法典》實施前后相關規(guī)定的變化進行對比說明。
據(jù)了解,2021年以來,為了讓干警們快速系統(tǒng)的掌握《民法典》精髓,準確適用法律。岳塘法院黨組多措并舉,一方面派遣業(yè)務骨干前往最高院組織的家事審判研修班培訓學習,一方面將每周五下午設定為固定學習日,由院領導、庭室負責人及業(yè)務骨干組成講師團,由講師根據(jù)自身熟悉的領域對《民法典》各大篇章進行授課。
負責《民法典》物權篇的領學人陳至求認為,《民法典》體系龐雜,修改增加內容較多,通過系統(tǒng)的備課,既能督促講師團成員加強自身對新法的學習與理解,通過領學,還能傳承審判經驗,提升全院員額法官整體水平。
新晉員額法官馬蘭在參加學習后表示:“講師團利用具體的案例分析講解《民法典》,利用身邊事進行教學,代入感很強,學習起來輕松愉悅。而且除了院內的集中學習外,庭室內部也就與《民法典》相關的具體業(yè)務組織學習討論,這種學習模式加深了我們對《民法典》的理解,對我們的審判實踐有很大幫助?!?/span>
因為疫情原因,集中學習嚴格控制了人數(shù)。為了幫助法官助理、書記員等未能去現(xiàn)場參加集中學習的人員學習《民法典》,該院利用官方網(wǎng)站及微信公眾號推出《民法典》學習專欄,充分利用互聯(lián)網(wǎng),讓干警隨時隨地可以學。
該院負責人表示,這種學習模式深受廣大干警的喜愛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今后還將采取“請進來,走出去”等學習模式,在法院內部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。
責編:郭璇
來源:岳塘新聞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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